公益性岗位拟招聘人员名单:如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875-3990153
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交流渠道,促进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7号)规定,经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二)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任何培训班。(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对应岗位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如有不得报考情形或者不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资格条件情形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分别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9年、2020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3年3月28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报考定向招聘三个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三个项目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5)。(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
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六)本公告所附相关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九、重要提示(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以及授权保山新闻网、保山发布向社会发布。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5-2162447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工作科0875-2130833监督电话: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咨询电话: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122753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3030068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5134474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6127423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具体招聘对象如下: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8年、2019年由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20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23年3月28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情形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岗位排名并结合招聘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笔试地点和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5月7日10:30前登录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打印准考证。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五)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2.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中:加分仅限革命烈士的子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市外人员)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4.截止2023年3月28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满服务期的。(一)报名方式此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四)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2.面试方式:面试的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讲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8:00。(二)本次招聘考试提供了常见问题解答,即《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常见问题解答》(附件3),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定向招聘驻保部队随军家属岗位招聘程序定向招聘驻保部队随军家属岗位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笔试、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核、计算综合成绩及排名、资格复审、选岗、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所在县(市、区)教育体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6)。同时,及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面向社会公布。
(四)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在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人社部门在资格复审时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岗位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排名(岗位排名前6名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分。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见附件2)。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如政治面貌、户籍等)应在2023年3月28日前取得。(八)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违纪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二)此次我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三个项目人员岗位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位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三)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考核成绩。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岗位设置了专业要求的等),应聘人员可通过提交人工审核申请的形式,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